凭着一副好面相和一张讨人喜欢的巧嘴,再加上权策走后派风送了些银两,洛清歌一路吃喝无忧,畅通无阻的进入都城。
她有时候也会想起那个人,英挺酷削的剑眉,深若万丈的眸子,一点透红的薄唇,低调奢华的印有三色堇纹样的玄衣凝重威凛,清冷而孤傲,又内敛持重,叫人猜不透他的身份。
但洛清歌是个识好歹的,人家送她银子,等有了机会,她也要投桃报李表达谢意才是。
一路上,人变得越来越多,闲谈自然也是免不了的,而这些,正是洛清歌此时最需要掌握的基本信息。茶棚里、小摊上、天桥下,赶路的商队、出来采办东西的丫鬟小厮,唾液横飞的说书人,各式各样的地点,形形色色的人物,洛清歌一路走来,竖着耳朵听了个七七八八,便对这个王朝有个大概了解。
大魏国应该是个架空的国家,也是这块大陆上最大的国家,周边的小国都依附于大魏。当今的皇帝算是个仁君,轻徭薄赋,兴修水利,注重农桑,注重边防,以和为贵,不轻易开战扰乱民生,故而大魏国的百姓都歌功颂德,安居乐业。但明明是一派好景象,偏偏这位好皇帝的儿子们却一个不如一个,大皇子和四皇子两派势力这么多年争权夺势折腾了这么多年,就怕某天一睁眼,这空置多年的太子之位就被别人的屁股沾上了。还有那可怜巴巴的九皇子,明明是一个正宫所出的嫡子,自幼聪慧机敏,受封太子是众望所归。可惜了刚满六岁就莫名得了怪病,为皇帝的圣体着想,只好把他送出宫,这么多年也没有个音信……
咕噜咕噜----咕噜咕噜,“唉,肚子啊肚子,你也太不争气了,早上刚吃了饭,才上午就饿了。”走在大街上的洛清歌停了下来,摸摸自己的肚子,又摸了摸自己的口袋,掏出最后一文钱。
洛清歌轻轻的摩挲着这个铜板,又举起来对着太阳深情的欣赏烙在它上面的正楷:康泰通宝。洛清歌自知银子招眼,易被人盯上,所以早早地将银子换成了铜钱,不想花得这么快。
“唉,曾经有一大把白花花的银子放在我的面前,我却不知道珍惜,都将它会挥霍在那俗世的烧鸡烤鱼的小摊上,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失去了什么,假如老天再给我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,我会毫不犹豫的将你紧紧地扣在我的口袋里,如果非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,我希望,是一万年。”某女颇有感慨的摇了摇头,悔不当初啊悔不当初!唉,她不应该贪口舌之欲的!
“呸,这人有病吧!”一过路妇女提着菜篮子瞥了她一眼,见洛清歌那如雪肌肤在阳光下晶莹温润,估计是想起自己青春不再,人老珠黄,便忍不住啐了一句。
“就是,也不知道大白天在街上胡言乱语些什么!”又一打伞遮阳的过路女子嘲讽道,洛清歌向她看去,只觉得一根纯黑的煤条从她眼前飘过,想必那女子为遮住自己的黑皮肤,穿了一身的黑纱衣,但在洛清歌看来,那衣服已经和她的肤色融为一体了。
洛清歌:“……”好黑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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